国际联合国小姐选美盛会国际组织机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大赛海内外赛区承办方。大赛的全权授权机构为:国际联合国小姐选美盛会全球总决赛执行委员会。
一、承办方条件:
1、 承办方资质:
(1)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旅游、演出、模特、广告、公关等公司、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2)世界各地的华人社团、企业和热衷于中外文化艺术交流的国际机构;
2、主要经营所在地:所申请承办的赛区区域内;
3、资金实力:注册资金RMB50万元以上;
4、政府关系:具备良好的政府合作背景;
5、媒体资源:具备良好的媒体合作渠道;
6、人力资源:具备专业人员,可确保赛事高标准实施;
7、同意按照中华旅游小姐大赛国际组织机构要求策划和执行大赛运营;
8、能够提交中华旅游小姐大赛国际组织机构要求提供的各项法律文件:
(1)企业经营执照;
(2)企业税务登记证;
(3)企业简介;
9、提交申办中华旅游小姐大赛赛区承办申请;
10、提交《中华旅游小姐大赛赛区策划方案》。
二、《赛区策划方案》内容要求
1、赛区举办地背景描述;
2、赛区赛事主题;
3、赛区策划方案与实施计划;
4、赛区组织实施机构方案;
5、承办方业绩介绍;
6、赛区举办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赛事的支持力度;
7、赛区举办地媒体对赛事的合作意向;
8、赛区请求大赛组委会支持方案;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三、赛区承办单位确定程序
1、承办方提交申请及相关文件;
2、大赛组织委员会评估承办方资格;
3、申请承办方提交赛区策划案纲要;
4、大赛组织委员会考察赛区策划案可行性;
5、签订承办协议;
6、承办方支付授权费;
7、办理赛区授权事宜;
8、承办方根据赛区策划案组织项目实施。
四、赛区管理规则
1、赛区承办方由国际联合国小姐全球总决赛执行委员会确认授权,并在所授权区域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取得承办权的单位获得该赛区的策划权、主办权、商业运营权,并享受大赛国际组织授权的其他权益,全权负责该赛区的宣传推广、组织实施和商业运作,在授权机构规定的权限内和国际组织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完成赛区的组织实施和商业运作;
2、赛区承办机构由大赛国际组织机构为其提供相关手续,在赛区举办地成立赛区组织委员会,以赛区组织委员会名义统一组织实施赛区赛务管理和商务运营工作;
3、赛区承办机构在赛区承办工作过程中应严格履行承办协议,遵守参赛国的法律、法规,确保活动在当地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承担全部商业运作和实施的法律责任。对违反有关法律、政策的单位,将取消活动承办资格;
5、严格按大赛VI手册规定使用本次活动的名称、标识、吉祥物等识别系统;
6、严格参赛选手的管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参赛选手的安全;
7、自觉接受大赛组委会国际组织对赛区的监督检查,尊重评判委员会的评判,维护大赛的品牌形象;
8、赛区结束后,由国际组织机构和评判委员会联合对各赛区承办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赛区承办机构选择的主要依据。考评合格机构具有优先承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