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咨询电话: 陆先生 0755-33556262 15815562336(24小时) 最近发现有抄袭本网站文章内容的,一经发现给予严厉追究
-
-
东莞的某生产商客户在昆山,而昆山又有其供应商,如何实现客户-生产商-供应商成品与料件的有效联动,且符合中国海关的监管体系,原作业模式是FOB香港后客户自提,现客户要求送货至苏州HUB仓及DDU门。根据客户之诉求,目前有三种作业模式:
-
-
一、采用原有FOB香港作业 模式,货交香港仓,通过海运拼箱或空运至苏州HUB仓或到门;
-
-
二、仍采用FOB香港作业模式,货交香港我司指定仓,然后通过华南物流园监管接驳陆地运输方式,采用拼车作业,送至苏州HUB仓或到门;
-
-
三、散货陆地运输至苏州,在苏州进行出口(退税)申报,交HUB仓或到门。
-
-
采用第一种作业模式是原有作业,业务模式成熟,出口海关作业本地(深圳)完成,可以采用中国口岸电子网上申报模式,但海运拼箱时间长,需十天左右,空运物流费用高,同时,第一种作业操作流程多,手续繁杂,不符合现代物流运作思想;
-
第二种作业模式从理论上提高物流时效,同时比香港空运物流费用有所节约,但涉及到二次转关接驳与华南物流园的接驳作业,也存在着不合理性与繁杂作业;
-
第三种模式是充分利用苏州综合保税区之“境内关外,入区退税”政策优势与现代物流整合型作业思想,物流费用低,手续简洁,符合贵司之物流诉求,故建议采用第三种作业模式。
作业实施流程圖:
1、本作业模式采用的是异地报关模式,故出口方如为E手册,作业较为简洁,进行海关出口申报,若为纸质手册,需提供主册或分册,以便苏州清关作业;
2、因深圳工厂在苏州园区为异地监管,不能采用集中报关作业模式,故为一票一单的报关模式,故建议采用集中出货,即一次出货量为预计客户的一周或半月用量,以降低关务方面的费用,但进口方如采用手册进口,可采用分批提货一次报关的作业模式。
3、本方案适用珠三角生产型客户需向长三角区,天津,青岛等异地保税转结客户作业。
4、本方案也适用于华东区客户较多,采用DC配送作业方案。
其他业务方案请详见公司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