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方向相反原则:交易方向相反原则是指先根据交易者在现货市场所持头寸的情况,相应地通过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来设定一个相反的头寸,然后选择一个适当的时机,将期货合约予以平仓,以对冲在手合约。通过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互相之间的联动和盈亏互补性冲抵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以达到锁定成本和利润的目的。
(2)商品种类相同的原则:只有商品种类相同,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才有可能形成密切的关系,才能在价格走势上保持大致相同的趋势,从而在两个市场上采取反向买卖的行动取得应有的效果。否则,套期保值交易不仅不能达到规避价格风险的目的,反而可能会增加价格波动的风险。在实践中,对于非期货商品,也可以选择价格走势互相影响且大致相同的相关商品的期货合约来做交叉套期保值。
(3)商品数量相等原则:商品数量相等原则是指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时,在期货市场上所交易的商品数量必须与交易者将要在现货市场上交易的数量相等。只有保持两个市场上买卖商品的数量相等,才能使一个市场上的盈利额与另一个市场上的亏损额相等或最接近,从而保证两个市场盈亏互补的有效性。
(4)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这是指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时,所选用的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最好与交易者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交易商品的时间相同或相近。因为两个市场出现的盈亏金额受两个市场上价格变动的影响,只有使两者所选定的时间相同或相近,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到来,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才会趋于一致。才能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达到增强套期保值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