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3 上传时间:2012/12/4
版本: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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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福克工业有限公司
Shiyan Foce Industrial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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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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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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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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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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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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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QP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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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产品进行有效的标识,在有追溯要求时,确保产品具有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辅材料、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3.术语
采用ISO9001:2008版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相关术语以及ISO/TS16949:2009技术规范中相关的汽车行业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质量部负责制定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方案,并监督、检查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实施。
4.2技术部负责编制工艺文件时,采用统一规定的产品标识和追溯性方案。
4.3生产部负责按规定对原辅材料进行标识;负责按规定对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进行标识。
5.程序
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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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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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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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外购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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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入库原辅材料凭生产厂商的质量保证书、质检报告或入库通知单所提供的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或图号、规格型号等作为标识内容,填写原辅材料标签,记录供应商的入库日期,并分类一一放置,产品发出执行先进先出原则,确保分供方产品可追溯性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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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原材料包装物的标记,所贴标签,固定存储区可作为标识,在贮存和生产准备过程中要保留原材料和零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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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过程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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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标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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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填写过程检验记录,并保持记录,确保上下岗位标识对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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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成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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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最终产品检验合格后在包装箱内采用合格证作好标识,进入仓库填写成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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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顾客有工程文件规定和特殊要求等,按顾客要求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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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产品标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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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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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负责产品标识的执行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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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负责保持标识的醒目、统一、准确、及时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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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负责保管好产品标识和记录,一旦追溯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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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产品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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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产品追溯:
a) 顾客或合同中有追溯性要求的;
b) 发生顾客投诉,且需追溯时;
c) 当发生质量事故,且需追溯责任岗位时;
d) 政府规定或内部其它情况必须追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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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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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负责每年一次自检记录、检验记录、检查和测试产品中记录进行产品追溯。对生产进行批次管理,产品的发出采用先进先出原则,确保产品的特性数据能从交付追溯到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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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当产品要求追溯性时,组织实施追溯性记录,填写“产品追溯性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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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追溯性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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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关文件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控制程序
7.记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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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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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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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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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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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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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标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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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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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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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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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追溯性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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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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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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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附件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流程图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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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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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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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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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起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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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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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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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修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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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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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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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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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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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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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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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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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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