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型企業(主要指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的物流過程俗稱“兩頭在外”,即從國外進口原料,運至工廠生產為成品後,再全部銷往海外,其全過程受海關監管,料件進口免征海關綜合稅,是我國為吸引外商投資、增加對外出口的重要舉措。隨著世界經濟的迅猛發展和行業競爭的日趨激烈,大而全的運作模式顯然已經無法適應現代企業的發展要求,為節約人力、財力,提高效率,將主要精力專注於核心業務,企業紛紛選擇物流外包,而不再大規模自建倉庫、擴充車隊,浪費不必要的投資和管理。但是,由於加工型企業的物流全過程受海關嚴格控制,倉庫和運輸車輛必須由海關監管,而不能由國內一般的物流公司代理,所以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將物流中心轉移到了香港;同時,由於珠三角企業普遍採用“前店後廠”的經營方式,即在香港實現商流,再由大陸實現生產流,在這個商流起主導作用的時代,很多加工型企業從一開始就把供應大陸工廠的物流中心設在了香港(同時,大多數企業原料從香港下船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顯而易見,由於香港地價昂貴,人工費高,物流總開支高出國內數倍,這毫無疑問加大了產品的製造成本,降低了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另外,從香港物流中心向大陸工廠逐批供料,由於路途遠,一線口岸至二線海關通關困難,供應原料到廠時間很難控制,如果企業ERP系統不夠完善,將很可能造成生產流與供應鏈的脫節,給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失。
享有中國最開放政策的福田保稅區被稱作“境內的香港倉庫”,它實行“境內關外”的運作模式,貨物從香港自由進出保稅區,不用報關只需簡單備案,而且有專用通道與香港直通,原料從香港碼頭下船後在1個小時內就可直接運進保稅區,具備了香港作為物流中心的一切條件。保稅區內的費用比起香港要低很多(存倉費只有香港的1/4,而人工費僅僅是香港人工費的1/8),可以為企業節約大量成本。同時,由於福保地處深港之間,從保稅區物物流中心向工廠供料快捷方便,為生產供應系統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實例1——企業自用型原料庫
某香港公司在寶安、東莞均設有工廠,國外的原材料到香港碼頭後,在毋需報關檔的情況下,由香港車提櫃並經福田保稅區一號通道拖運至保稅區存放。待國內工廠需要用料時,派國內廠家的理貨員到保稅區指定需要的貨品,填報好準確的報關檔,由國內的車輛經福田保稅區二號通道直接報關進口或轉關至東莞海關拆關。如此不僅可節省可觀的倉租和拖車費用,而且國內廠家的報關員無須出境即可根據實物填報報關單,可完全確保報關資料準確無誤。
實例2——面向多個客戶的原料庫
某香港貿易商公司有一批韓國產的塑膠粒需賣給中山、東莞、廣州、深圳等地的十幾家加工工廠,貨櫃到達香港碼頭後直接拖至保稅區拆櫃入倉存放。深圳以外的工廠憑加工貿易合同手冊在福田保稅區辦理進口轉關手續提貨,而深圳的工廠可憑進口集中報關清單直接報關進口,手續簡單,運費低廉。
實例3——由多個供應商供給的原料庫
公明某電子廠由於所生產產品多樣化、複雜化,其原料供應商包括了美、加、德、法等6個國家的18個供應商,供應商管理與生產線配料的工作量極大,令其經常顧此失彼,而大量的供應源和零散卻又過於頻繁與不確定性的貨物入境,常常導致通關卡殼,一批原料的受阻就可能導致整條生產線的停滯。自從將原料配送中心設在保稅區後,中心先把各批料件分拆,根據工廠生產每種產品的原料要求重新組合配貨分拆,再根據生產線進度的安排指令,及時準確的將原料重新分批次運至工廠,直接進入流水線以供應生產。這使得工廠從繁雜的物流環節解放出來,集中精力做好現場生產。
實例4——預先質檢的原料庫
某日資大型集團在東莞設立了一家電子器件加工廠,原料全部由其設在日本的另一家下屬工廠提供。由於產品技術含量高,料件要求的精度也非常嚴格。以前原料經多次轉運後再報關進境入廠,總會發現有一定比例不能符合生產要求。此種料件單位價值很高,工廠想將不合格品退回換新,但由於原料是由合同手冊報進,一旦退港需要向海關層層申報,逐級審批,操作起來很不現實,即使工廠接受損失放棄退料,可生產出口的成品數量就無法達到合同手冊的規定,仍需要向海關進行大量的解釋舉證才能避免走私嫌疑。後來工廠貨到碼頭後直接運進保稅區存放,在保稅區進行QC質檢,合格品報關入工廠,不符品退港,既保證了原料品質,又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