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中的十个范围 ü 最低工资及准许的扣款项目 ü 平均最低工资与最低时薪之对照及计算方法 ü 停工待料工资计算 ü 社会保险 ü 法定假日 ü 年休假 ü 分娩假 ü 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ü 正常工作周的定义 ü 豁免/批准的问题 最低工资及准许的扣款项目
ü 最低工资的定义
• 正常工作时间内的最低合法薪酬
• 按周(每周40小时)
• 按月(每月20.92天)
• 可包括在最低工资的津贴
¨ 按比例或累积于工作时间的
• 不包括在最低工资的津贴
¨ 住房津贴、膳食补贴、中班、夜班、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 在扣减法规容许扣减项目后的净工资可少于法定最低月工资
• 扣减工资额最多不可多于法定最低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平均最低工资与最低时薪之对照及计算方法
ü 法定最低时薪=法定最低月工资÷20.92天(深圳21.75天)÷8小时
ü 月薪工人
• 平均时薪=月薪÷厂方每月工作天数÷厂方每天工作小时
ü 法件工人 • 平均时薪=总件资÷总工时 停工待料的工资计算
• 国家标准
• 广东省标准
• 停工待料的工资=休息天(允许休息天以整数算,不可以半天计算)综合计时
• 停工待料时工资必须支付(如停工待料的时间超过当月剩余的休息天)综合计时
社会保险
• 五种社会保险
¨ 工伤
¨ 养老
¨ 失业
¨ 医疗
¨ 生育
• 如果没有提供以上所有五种社会保险之地方,有以下条件者,麦当劳视为可接受:
¨ 经社保局的核准签名及有效日期之文件
¨ 当地每项社保的正式收据
法定假日
¨ 不用支付十天法定假日的额外工资(条件:工资必须达到法定最低时薪,而计算方法以每月20.92天计算作标准)。
年休假
¨ 凡连续雇佣用满一年或以上雇员可获年休假
¨ 年假日数按其雇佣年期计算(1-5年5天,5-10年7天,10-20年10天,20年以上14天,只适用广东省)
分娩假
¨ 90天产假
¨ 如没有提供生育保险,工厂须至少支付雇员最低工资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麦当劳接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但要根据以下项目
¨ 获得有关当局的特定标准
¨ 持有可实行及使用有关工时之文件
¨ 保留累积工作时间表,以跟踪遵守工作准则
¨ 每周不超过60小时(或在旺季时不超过72小时)
¨ 休息天一般情况下每周一天,旺季时每两周一天
¨ 所有加班工资按规定的加班工资比率以周计算
正常工作周的定义
¨ 每天8小时及每周5天(每周40小时)
¨ 不接受每周工作6天除非工厂有官方的文件确认
ü 获得批准在认同的休息日工作
ü 允许每周正常40工作小时分布多于5天并以1.5倍工资支付第六天的加班而非两倍
以下项目需申请批文
¨ 当地社会保险要求
¨ 当地已批准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 当地已批核的延长加班工时
¨ 当地已批核的每周工作定义(40工时/6天) 稽核程序 ü 准备
ü 排期
ü 稽核工具
ü 角色及责任
ü 议定方法-稽核前简介会议
ü 议定方法-抽样查阅
ü 议定方法-员工面谈
ü 议定方法-厂房视察
ü 议定方法-总结会议
ü 回馈机制
ü 呈交稽核发现报告 准备
ü 稽核员籍查阅以下资料熟悉将被稽核之工厂(相应法律法规、供应商及工厂情况、稽核前问卷结果、查阅工厂以往被稽核之资料、查阅所有未完成的纠正行动计划)
ü 如有需要,于稽核前跟麦当劳及/或其供应商商讨
ü 媒体报道(如适用) 排期
ü 麦当劳确定执行以下稽核类型(精要稽核、综合稽核、纠正行动计划稽核、跟进纠正行动计划稽核)
ü 麦当劳确定稽核时限(确定日期由麦当劳、其供应商及ITS确定) 稽核工具
ü 麦当劳准生产守则
ü 相关法例
ü 稽核前清单(由工厂填报)
ü 稽核清单(只供审核员用)
ü 文件要求清单 ITS的角色与责任
ü 独立地反映事实
ü 不对工厂作任何判定
ü 收集客观、完整、准确及可靠的稽核资料
ü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稽核前简介会议
ü 监督委托书(中文/英文)之副本
ü 稽核程序之概述
ü 提出当日所需的协助
抽样查阅
ü 确将会按照麦当劳之所需“文件要求清单”查阅文件。例如:(过去十二个月之出勤记录及工资记录、员工个人档案、营业执照、参与社保之付款收据、消防部门之检验证书、工厂平面图、厨房(如有)之卫生许可证、电工证及其他特殊工种的上岗证)
ü 记录抽样;展示政策及常规
ü 抽选员工作面谈,对照相应记录及培训记录
ü 稽核员会要求复印文件,以展示其符合麦当劳的要求 工人面谈 ü 是稽核的重要元素
ü 以单对单形式进行
ü 稽核员会在厂房视察或员工记录挑选员工作面谈
ü 面谈的员工是不可由厂方挑选
ü 员工面谈的人数相等于记录查阅的数量
ü 稽核员可以因应需要,增加面谈人数以便提高准确度
ü 员工面谈的目的(跟员工直接沟通、得到由其他稽核程序不能得到的资料、与其他资料对照,确保其准确度及吻合度、从员工角度认知工厂操作) 厂方视察
ü 视察工厂整体情况,包括宿舍及厨房
ü 关于环保、健康与安全亦包括在此环节
ü 稽核员留意有否童工,员工有否被虐待及不公平对待的迹象
ü 挑选员工进行面谈
ü 在厂方的同意下,稽核员可拍照 总结会议
ü 目的(稽核员向管理层提出问题、管理层对发现提出问题、不是对发现做出辩论、所有管理层的回馈将会反映在麦当劳的报告上、只是口头汇报)
ü 不会对发现项下任何结论
ü 麦当劳负责总结和评估发现项
ü 将只会汇报事实及资料 回馈机制
ü 一份稽核服务意见问卷会发给厂方,厂方填后请传真回ITS办事处
ü 此份问卷供厂方提出可改善的地方,宝贵的建议、意见予稽核员
ü 厂方亦可透过供应商代表与麦当劳沟通 呈交稽核发现报告
ü 稽核事实及资料于五个工作天内呈交到麦当劳公司
ü 麦当劳将会评估资料,评分及发出报告
ü 如无需要澄清问题,麦当劳会提供一份稽核报告予供应商及一份副本予稽核公司 纠正措施
ü 核心供应商(可持续的准则-全面的查核)
ü 一般供应商(遵守基本准则-至关重要的准则)
ü 改善评分标准(+2 高出要求;+1 符合要求;0 低度改善;-1 中度改善;-2 高度改善)
ü 纠正计划书(麦当劳发出审查报告,并对调查作出评分;如有不符合的环节,需提交纠正计划书;由供应商提交纠正计划给麦当劳;执行纠正审查)
ü 在纠正计划书需针对如下数点:
¨ 政策正确地反映法规
¨ 持续将政策付之行动
¨ 信息准确传递给工人 对核心供应商 0分(60天内完成);-1分(60天内完成);-2(30天内完成) 对一般供应商 0分(60天内提交);-1分(60天内提交);-2(30天内提交) 不能接受的违规 不符合并超出可纠正的界限(终止业务关系),例如:虚假记录、没有支付最低工资、雇佣童工/监狱劳工、存在生命威胁的工作环境、拒绝审查员视察生产设施|检查文件|工人访谈、在设施中未有保存所需的文件或记录。核心供应商附加要点:系统地未有支付加班工资、未有提供休息日、未有提供工人福利。 恢复程序 生产商可于一年后申请恢复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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